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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,那是一個事件。
我是因為那雙子座的男人,我才發現自己似乎不再那麼用力愛人了。

雙子座的男人有很迷人的電眼,輕挑的嘴角總是微微上揚。

他是我「玩」的時候,結識的朋友。

那時候,我很墮落。
每天都開私人派對,大小週末留連夜店,到處拈花惹草。


接吻只是因為好玩,看誰膽子大,想在眾人面前出盡鋒頭。
帥哥的嘴,總是比較美味。

擁抱不過是用來填補這一刻在眾人的狂歡下的寂寞。
算是要耗盡力氣吧!
要死,也要拖著些性感的身體陪葬。

嘴巴上說著對誰動心動情,其實都是屁,說穿了只是為了肉慾。

 
雙子座的男人捲大麻煙的側臉很好看。
他濕潤的舌尖滑過煙草紙的同時,我幾乎可聽到自己的低吼。

他有著漂亮的腹肌,他說那塊塊都是他輝煌的戰績。
他胡謅著,他老二沒爛掉真是他祖上積德。

女人們太容易臣服於他,他品嚐女人肌膚的神情,教人痴狂啊!


我一度也以為,事情應該就是這樣。

嘴巴上說你愛我我愛你,應該不會有人信以為真吧!
又更何況是他這樣的情聖,我根本不認為那中間會有所謂愛情作為基點。


天亮的時候,我睜開眼睛發現他看著我。
我翻過身繼續睡,他的體溫讓我的慾望還有些蠢蠢欲動。
如果,他不要說出那句話,事情應該就是這樣而已。


「要不要在一起?」


我以為自己聽錯,這樣的感情要負什麼鬼責任?
大情聖哪根神經不對勁,想在汪洋中找到停泊的港灣?
就算是情話也未免太過灑狗血了吧?

在他起身離開床鋪的那一刻,我在他面前把他睡過的床單拆下來,大力甩了甩,試圖抖落些什麼?


性跟愛,他媽的可以是兩回事。
只是因為征服不了就破壞了自己的原則,真的是太悲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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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laire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