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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為什麼妳是最佳人選?』

「因為,我很有心。」


我很有心,我願意學習,願意努力。年輕的我,早就不在爸爸媽媽的保護下,不可能一下子變成什麼都有的年輕萬能總經理。


一直都有在看廣告雜誌的習慣,去年春天,有那麼一次,Norman Postcard 寫道:對於一個廣告人而言,拿在手上的鉛筆,筆尖的地方是創造,而鉛筆後頭橡皮擦的部分是批判。

我那時候心裡想,這枝筆是拿在廣告人自己的手上的話,筆尖的地方如果是創造,那橡皮擦的地方更應該會是反省,或者是progress,向上、使自己更進步。為此,我特地寫了封email給專欄作者。

其實我沒有想過他會回信,畢竟這麼多人在看他的專欄,一定有很多讀者會藉由網路跟他說說話,但是他後來還是回了封信給我,然後問我,想不想當文案?


他的這封回信,讓我開始接觸所謂廣告,我開始去看、去感受這些廣告人放在作品裡面的心,我不再只是個單純的消費者。

而當初他的那個問題,讓我開始正視我人生旅途的生涯規劃,我到底想做什麼?但在跟他幾次接觸之後,我並沒有就甘心去當個文案,叛逆的因子還是在身體裡面竄,我還是希望自己找到自己的定位。我到不同領域,不同環境去試探看自己到底該把自己定位在哪裡。而每個環境底下的工作,都讓我心裡不同的部分有不同的成長。


一年過去了,我發現,我還真的很想再給自己多一點的磨練。


我沒有比別人顯赫的背景,也沒有比人優秀的學歷。但是,我有熱情。我熱情於學習、熱情於為自己的未來努力、我熱情於相信、更熱情於我的理想。

我只知道,五年之後、或是八年、十年之後,這些年的經驗累積可以幫助我。現在的我,不畏辛苦,只希望能有機會跟隨到一個願意帶領我、教育我的老闆、老師、夥伴,以及能給我機會表現,讓我好好學習的團隊。


我真的很年輕,才二十五歲的年紀,要說自己經驗很夠,一點說服力也沒有。但是我很努力,絕對願意學習,只為實現心裡面不算小的夢想。


給我個機會,讓我證明給你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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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laire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